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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警察学院食品安全巡查制度

发布时间:2016-10-18 12:00 作者:admin

    1、认真落实食品卫生监管部门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提出的意见和要求,认真做好、及时上报每日值班工作记录。

    2、检查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工作。

    3、监督检查粮、油、配料特别是豆制品、米粉、生猪等原材料进货渠道。

    4、检查食品、原料和食品留样管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。

    5、督促餐饮单位做好台账登记。

    6、检查每天采购的食品和原料质量,发现腐败变质立即集中销毁,并向采购部门提出警示。

    7、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工作人员搞好个人卫生,严格食品加工、存放流程,及时办理餐饮单位经营许可证、员工健康证等相关证件。

    8、严格餐具洗涤消毒。

    9、及时处理就餐师生的意见和投诉。投诉者先行保留相关证据(时间、地点、证人、影像资料),当场指出问题,事后形成材料,做好核实、处理。

    10、及时发现、记录、整改安全隐患。

    11、发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,及时做好应急报告和处置工作。

    12、每月组织餐饮单位满意度测评,及时反馈意见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