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科技办公楼五会议室(以下简称会议室)是后勤管理处(以下简称本处)召开会议的场所。为确保会议室规范管理、干净整洁、合理使用、科学调配,根据本处工作特点,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本处同志应该自觉爱惜会议室内务卫生,共同营造良好舒适的会议环境。
第三条 在会议室召开本处全体会议、处务会议、支部会议时,会议室内务卫生实行科室轮值制。轮值顺序依次为:内勤和基建管理科、校园管理科、动力管理科、卫生管理科,依次轮流。
科室单独在会议室开会时,会议室内务卫生由开会科室负责。
第四条 会议室内务卫生总体要求:桌面地面干净,没有明显灰尘、槟榔残渣、烟灰烟蒂、痰渍污垢;烟灰缸干净,没有积压杂物;椅子外观完好,摆放整齐,数量适中;小件物品摆放整齐,井然有序。
第五条 会议室应该放置科室轮值登记簿,专门登记科室轮值、整理内务、打扫卫生等方面情况。
第六条 值班科室应该在本次会议前5分钟提前打开会议室门,根据季节性开启空调(暖气),擦拭桌面,整理桌椅,准备饮水;会议临近时,催促未到人员;会议进行中,适时添加饮水;会议结束以后,卫生保洁,切断电源,关闭门窗,归还钥匙,通知下轮值班科室做好轮值准备。
第七条 会议室钥匙由内勤专人保管,每次开会前后由值班科室负责开门、关门,及时归还钥匙。
第八条 参会人员应该先围绕会议桌前排就座,前排坐满以后,再在后排就座,尽量避免空位,确保会场顺序。
第九条 本处参会人员请自带水杯参会。如果使用一次性水杯,会议结束以后请自行带走并丢进室外垃圾桶。
第十条 参会人员在会议室开会期间原则上不得在室内吸烟。
第十一条 参加本处会议应该准时到场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甚至缺席。
会议室应该放置会议考勤表,内勤负责会议考勤,全处同志随时查阅。
第十二条 参会人员在会议室开会期间,应该自觉关闭手机或者调至静音,原则上不得接听或者拨打电话,必须接听或者拨打电话,请自觉在室外操作。
第十三条 本处参会人员原则上应该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参加会议。
第十四条 本处全体会议、处务会议原则上由内勤负责会议记录和信息编发,支部宣传委员负责会议照相。
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。
湖南警察学院后勤管理处
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