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物业服务管理工作,全面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,2016年10月27日下午,副院长史伟奇主持召开了《湖南警察学院物业服务标准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宣贯会。刑技系、信建处、治安系、法律系、图书馆、警体部、教务处、后勤处、电教中心、实验中心、欣佳宜物业公司派员参会。
首先,后勤处处长朱红韬对《标准》进行了宣读讲解。
随后,参会人员分别针对考核标准、责任划分、监管办法、任务落实等系列问题发表了各自意见和建议。
最后,史伟奇强调指出,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在即,物业服务作为校园整治重要内容,新一届党委非常重视,多次研究,反复强调。后勤处要根据与会人员所提意见建议,进一步修改完善《标准》,制订配套考核细则。11月份开始,有物业考核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按照《标准》考核物业服务,欣佳宜物业公司要对照《标准》强化物业服务和内部管理。希望通过本次会议,各方形成高度共识,齐抓共管校园环境,搭建定期交流平台,努力构建企业提供服务、专职队伍监管、部门综合协调的学校物业服务管理全新体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