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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县全面落实食品安全“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”

发布时间:2017-11-06 12:00 作者:admin

      近日,湖南省长沙县在全省率先出台了《中共长沙县委办公室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长沙县食品安全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暂行规定>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

    《规定》明确了食品安全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 是指党委、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都负有领导责任,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,按照“四个最严”的要求和“分级负责、属地为主”的原则,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;明确了食品安全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的工作机制和相关要求;明确了各级政府、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,并对食品安全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制度的监督落实、考核评价、问责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相应规范。

  今年以来,该县紧紧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一核心任务,县委、县政府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等文件,严格落实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,将食品安全作为县委、县政府主抓的一项重要工作,并将食品安全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,对镇(街道)进行考核排名。全县建立完善三级联创联建网格监管体系,全面推行肉类等溯源体系建设和食品食用农产品 “三同”(同线同标同质)工程建设,有效加强源头管控,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。深入推进示范创建、冷链门店建设、明厨亮灶、小餐饮提质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,强化豆制品、米粉湿面、肉制品、小餐饮等重点行业监管;至今年底,全县所有中小学校、公立幼儿园和大型餐饮单位将全部接入视频厨房;至11月份将完成31家小餐饮单位提质改造工作。全面推行基层食品抽检服务外包,建成食品检测室40个 。深入推进校园及校园周边护苗行动、禽畜水产品等专项整治行动,对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综合治理。同时,深入推进食品安全“五进”活动,全方位、立体化开展创建食安城市宣传活动,食品安全共治共建格局初步形成,创建工作有序推进,食品安全状况持续改善,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提升,获得感不断增强。

    《规定》的出台,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该县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”食品安全责任体系,有利于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,进一步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,为打赢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攻坚战提供坚强后盾。